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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:2018-01-12 浏览次数: 2273 次 来源:医药网
1月12日讯 昨日(1月11日),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。通知显示7家企业的14个药申请取消挂网资格,并递交全国统一不供货承诺函。
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称,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由于原料上涨、生产线改造、环境污染等原因导致许多药品停止生产。
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(代理企业)向该区申请取消14个药品挂网资格,并递交全国统一不供货承诺函,承诺:“申请退出入围结果药品在内蒙公布退出结果后,若在其他省市有供应,接受届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,接受内蒙古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依照《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》进行处理”。
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经研究决定,同意取消相关药品挂网资格,并予以汇总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▍附:2017年10月至12月申请取消挂网资格药品列表